電動葫蘆吊機
在使用電動葫蘆時有哪些禁止事項?
1、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時禁止使用。
2、電動葫蘆有影響工作的缺陷或損傷,如制動器、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,鋼絲繩傷達到報廢標準等情況禁止使用。
3、作業地點昏暗,無法看清場地和所吊物時禁止吊運。
4、每班作業前應根據相關標準作日常檢查。
5、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載荷時,應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再以小高度吊運,吊重運行時不得從
6、吊鉤處于低工作位置上,卷筒上的鋼絲繩要保留3圈以上的圈。
7、不得拆改電動葫蘆的裝置。
8、使用中電動葫蘆如有異常響聲,應遵循先停止運行,后檢查,排除故障后再運行的程序。
9、服從現場指揮員的指揮。
10、 進入現場人員要系戴安全帽、安全鞋等必要的安保用品。
11、 施工作業人員要嚴格按電動葫蘆操作規程進行操作。
12、起吊前需認真檢查起吊用的繩、索、卡具等,應符合起重要求無誤后方可起吊。
13、吊裝現場指揮員發出的信號,清晰、明白,各作業人員要服從指揮,在作業中集中思想,嚴防麻痹大意發生意外。
14、吊裝區域要有一名 專職負責現場監督施工。
15、 施工區域設置警示標識,拉好警戒線,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吊裝下方危險區域。